根据工作需要,柳州市民政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、人数及要求
(一)招聘岗位及人数:单位保洁员2名
(二)岗位要求:此岗位专为我市公益性岗位援助对象设立,应聘者需通过我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,并符合公益岗位人员上岗条件(就业困难认定在户口所在地或常住社区办理)。
二、工作内容
(一)岗位一:负责柳州市民政局机关办公楼的保洁工作
(二)岗位二:负责柳州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办公楼的清洁卫生
三、招聘条件
(一)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;
(二)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,无违法犯罪记录;
(三)服从安排,具有较强的责任心,工作认真;
(四)大龄失业人员(女性40周岁以上、男性50周岁以上)
(五)持有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的人员;
(六)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失业人员;
(七)失地失业人员。
四、招聘程序和方法
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人员按照个人现场报名、资格审查、面试甄选、体检、签订公益岗位用工合同的程序进行。
(一)报名
1.报名时间:2020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(上午9:00—
12:00时,下午15:00—17:00时)
2.报名地点:柳州市民政局机关基层党组织(人事科)(八一路90号3楼)
3.报名材料:应聘人员报名时携带本人户口本、身份证、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等原件及复印件。
(二)资格审查、面试和体检
1.资格审查:报名者送达材料后,由市民政局机关基层党组织(人事科)进行资格审查,并当场告知审查结果。
2.面试: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当场进行面试。通过面试的人员我单位将于11月30日前以电话形式告知本人,未通过面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。
3.体检。通过面试的人员需按要求进行检查。体检参照普通入职体检标准执行,体检合格后方可聘用。
五、合同签订和薪酬待遇
(一)合同签订
聘用的公益岗位人员与我单位签订劳动合同,并按我市公益岗位人员有关规定及我单位的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。
(二)薪酬待遇
试用期1个月,试用期与转正后的工资待遇相同。工资不低于柳州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130%(月工资为2353元,随政策规定进行调整),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。
五、本公告未尽事宜,由柳州市民政局负责解释。
咨询电话:0772—2852294
联系人:唐文娟
柳州市民政局
2020年11月 16日